西安市内迁户口怎么办理
申请(办事)条件:
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在市区内迁转落户。(不含外地政府驻本市市区办事机构集体户口)
申请材料:
1、迁往合法固定住所的:①移入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原件;②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2、迁往亲戚朋友合法落户地址的:①移入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原件;②入户方户口簿及同意落户说明。
3、迁往单位集体户的:①移入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原件;②单位入户介绍信。
4、迁往社区集体户的:移入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原件。
办理流程:
承诺时限:日清日结
责任事项:
1.受理阶段责任: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按时办结。责任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17〕4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部分户籍准入条件户口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11号)。
备注:
填表说明:(1)单项业务办理所需的申报原始材料,材料名称必须统一、规范、清晰、准确,并附带材料说明和材料示例照片;(2)单项业务办理涉及填写制式表格,需提供制式表格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