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一)基本养老保险一般账户转出:
在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申请人应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持《参保缴费凭证》和《信息表》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二)临时缴费账户转出:
1、申请人向转出地社保机构(业务岗位)提交《基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转移申请书》等申请资料。
2、业务岗位审核后予以受理,并向转入地社保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
3、在收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回执后,办理接续手续。
注:职工转出时申请人首先应与哈市现在参保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养老保险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