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第六类)

地方特产2022-09-15 13:12:02佚名

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第六类)

  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9 年)

  一、第一类人才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3.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4.国家“qian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

  5.国家“wan人计划”杰出人才;

  6.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 5 名获得者;

  7.曾承担以下项目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原国家“863 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首席科学家);原国家“973 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

   8.曾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

  二、第二类人才

  (一)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qian人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外专项目、创业项目入选者;

   2.国家“wan人计划”科技创新、科技创业、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3.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教授、创新团队带头人;

   6.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7.“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8.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

   9.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0.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

   11.原国家“863 计划”领域专家组成员、课题组负责人;

   12.原国家“973 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负责人;

   1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1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主持人;

   1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16.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副主任;

   17.近 5 年担任过世界 500 强企业或中国 100 强企业总部(见说明 1)董事长(或总裁)、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首席质量官或同等职位的企业家;

   18.近 5 年担任过国际著名金融机构(见说明 2)总裁、首席执行官或同等职位的负责人;

   19.近 5 年担任过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见说明 3)主席、首席执行官或同等职位的负责人;

   20.近 5 年担任过国际著名学术组织(见说明 4)或国际著名科技组织(见说明 5)主席、副主席;

   21.近 5 年担任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22.近 5 年担任过世界知名大学(见说明 6)校长、副校长;

   23.广西院士后备培养工程人选。

  (二)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

   1.近 5 年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前 3 名;

   2.长江学者成就奖;

   3.国医大师;

   4.世界技能大奖;

   5.获得“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文华奖”“梅花奖”等国家级常设性文艺类重要奖项的创作人员(排名前 3 名)。

  三、第三类人才

  (一)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qian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2.“wan人计划”拔尖人才;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香江学者计划入选者;

   5.“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6.八桂学者;

   7.近 5 年担任过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副主任、项目负责人;

   8.近 5 年担任过世界 500 强企业或中国 100 强企业总部副董事长、副总裁、副总经理或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洲级区域部门)主要负责人;

   9.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10.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

   1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

  (二)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

   1.中国政府“友谊奖”专家;

   2.中华技能大奖;

   3.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4.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5.中华农业英才奖;

   6.全国名中医;

   7.中国专利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8.近 5 年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项目的主持人;

   9.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10.近 5 年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的前 3 名完成人;

  11.近 5 年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等奖的前 3 名完成人。

   四、第四类人才

  (一)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自治区特聘专家;

  2.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

  (二)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3.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4.全国技术能手;

  5.全国模范教师;

  6.中国青年科技奖;

  7.近 5 年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项目的主持人;

  8.近 5 年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二等奖的前 3 名完成人;

  9.近 5 年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二等奖的前 3 名完成人。

  五、第五类人才

  1.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

  2.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

  3.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4.近 5 年获“全国优秀企业家”称号;

  5.近 5 年全国创新争先奖章获得者

  6.近 5 年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项目的主持人;

  7.近 5 年担任过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8.自治区优秀专家;

  9.近 5 年担任过中国 500 强企业总部副总级别以上的管理人才及与之级别相当的专业技术人员;

  10.近 5 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出站留(来)我市工作的博士后;

  11.获得“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博士学位人员(含定向选调生)。

  六、第六类人才

  1.近 5 年广西创新争先奖获得者(个人奖);

  2.近 5 年广西杰出工程师奖获得者;

  3.广西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4.获得省级“技能大奖”和“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

  5.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6.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

  7.获得全日制高校博士学位人员;

  8.获得“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人员(含定向选调生);

  9.广西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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