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休养老待遇所需材料:
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当月,须备齐以下资料,于每月15日至月底送退管科审核,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符合退休条件的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科审批,审批后的下个月起可领取养老金。
①、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
②、经企事业科审核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③、独生子女证或相关计生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
④、参保人员档案和在参保单位的退休公示表;
⑤、申请提前退休的人员应提供其他有关资料。
养老金的领取: 每月15日后通过银行发放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退休人员凭存折到银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