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对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境)人员,申请租住留学回国人员过渡期人才公寓的,先给予6个月的租金补贴。其中,对取得硕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房屋相赁合同有效期内,前3个月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租金补贴,后3个月给予每人每月2500元租金补贴;对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前3个月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的租金补贴,后3个月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租金补贴。
拓展阅读:
2月25日,长宁区发布了《留学人员回国(境)过渡期内租住人才公寓专项支持政策》,让学成归来的留学人才实现安居梦。该“专项支持政策”将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才提供最高每月4000元、最长12个月、总额达4.5万元的补贴,同时首批100套专属人才公寓已经推出。
注:本文图文信息源于上海人社局、长宁虹桥人才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