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建人才优购房源(第三批)(苏房预园区[2021]253号)”项目人才优购房申请人复核名单公示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操作办法》(苏园建〔2019〕28号)和《园区管委会关于调整完善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政策的通知》(苏园管〔2020〕15号)的规定,现将“苏房预园区[2021]253号”项目已通过人才优购资格复核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天。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暂认定申请人具备优购资格。
公示结束后,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审核中发现申请人在优购资格申请时瞒报、虚报或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优先购买商品住房的资格,撤销网签,并不再受理申请人家庭人才优购房的资格申请。申请人家庭瞒报、虚报或提供虚假材料等不良信用记录将报送至园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举报电话:0512-66680724
电子邮箱:zyh@sipac.gov.cn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人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