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点击下载】
1.为了真实了解人才项目情况,请务必将在张家港市以外获评人才计划以及获得人才项目资助的情况填写清楚。
2.项目获评后未正式开展的也请填写。没有获评的不必填写。
3.如果未作说明的即便获评也会一票否决,取消领军人才资助资格。
填写 须 知
1.本计划书中列出的所有问题是为了保证专家评审时对您的申报项目做到客观深入细致的了解,请按照我们提供的计划书格式详细填写计划书中的每一个问题。
2.请根据您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中文项目名称。
3.请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以下技术领域:电子信息
—硬件类、电子信息—软件类、电子信息—软硬件结合类、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类、生物医药—诊断技术类、生物医药—医药类、装备制造类、新材料类、新能源类、环保产业类、农业类、服务业类、其他类。
4.请将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论文(摘要)、产品检测报告、技术成果鉴定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转换成数码照片或扫描件格式,粘贴在申报书中。
5.申报书中有关栏目需选择填写的,请在相应的选项前打“ü”。
6.以创业团队申报的,按团队申报人数在表中反映基本情况。
7.申报书内容要逐项填写,实际内容不发生的,请注明“无”。
8.申报书第一部分“引进人才基本情况”中,“取得学历(学位)和资质证书”一栏,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只填写最高学历(学位)。第五部分“研发与管理团队”中,“学历/学位”一栏只填写最高学历(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