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怎么落户西安
西安在校大学生落户西安
一、办事依据: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11号)
二、办事条件
我市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入校时未将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的。
三、申请材料
1、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截图。 2、申请人身份证照片。
四、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办理
五、办理时限
电子材料通过审核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迁证,并邮寄给申请人。
六、收费情况
0元
七、办公时间
9:00--17:00(接待时间有变更的以当地公示为准)
八、办事地点
公安分县局网上户政大厅
备注
1、本业务适用于由外地市或本市蓝田县、周至县、户县迁入西安市市区的人员。
2、2017年8月21日以后,省内迁移实现一站式。按省厅要求,拟迁移人如在原籍是户主,需在原籍先变更户主关系,除整户迁移外,户主不能在省内一站式迁移。
非西安在校大学生落户
办事条件:
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1.西安市外在校大学生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信息截图。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2.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请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
(2)申请配偶、子女随迁落社区集体户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原件,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若配偶、子女随迁落学校集体户的,还需提供学校同意落户说明。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
电子材料通过审核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迁证,并邮寄给申请人。
收费情况:
0元
办公时间:
9:00--17:00(接待时间有变更的以当地公示为准)
办事地点:
公安分县局网上户政大厅
备注
1、本业务适用于由外地市或本市蓝田县、周至县、户县迁入西安市市区的人员。
2、2017年8月21日以后,省内迁移实现一站式。按省厅要求,拟迁移人如在原籍是户主,需在原籍先变更户主关系,除整户迁移外,户主不能在省内一站式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