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高 考 志 愿 设 置
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
1.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
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设置 20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别设置 40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调剂 志愿。
高校专项、综合评价(B 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志愿实行传统(顺序) 志愿方式。设置 1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体育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设置 20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 4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设置传统(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录取批次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批次。具体为:
(1)本科提前批次第 1 小批: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
第 2 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
第 3 小批:除第 1 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
(2)专科批次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
填报专科批次志愿时,考生只能在平行志愿或传统(顺序)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平行志愿设置 20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 4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传统(顺序)志愿设置 1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 4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4.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
5.本科提前批次的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等九类计划之间不得兼报。
填报本科提前批次的征求志愿也必须符合本要求(即九类计划之间不得兼报),但可以与平行志愿填报不同类别的计划。
例:平行志愿填报军事类志愿,征求志愿可以改报航海类志愿。
6.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除定向培养士官外)志愿。
专科批次的体育类、艺术类以及普通类的定向培养士官志愿不得兼报。
7.使用省统考成绩(美术、声乐、器乐、编导)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时,每批次只能在美术、声乐、器乐、编导中选择一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
填报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征求志愿、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及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在平行志愿或传统(顺序)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8.已被保送或已被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等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网上志愿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