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征地农民(含农村劳动力)学历教育补贴
补贴申请条件:
高新区户籍失地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参加大专及以上成人学历教育,并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学历补贴。
补贴申请流程:
1、参加学历教育培训前,先到所在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申请学历教育补贴登记;
2、完成学历教育后,到户口所在地保障事务所办理学历补贴相关手续。
补贴申请材料:
1、预登记:教育招生简章、户口簿、征地撤组通知书、征地劳动力保险花名册等有效证明。
2、补贴手续办理: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成人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和与学历教育证书相统一的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收费收据等相关材料。
补贴标准:
按其学费的80%进行学历教育补贴,上限为:大专10000元,本科15000元,硕士研究生以上20000元。
咨询方式:
高新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创业科
地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301室
电话:0512-69580853
二、企业职工开展学历提升资助
资助申领条件:
1、以企业为主体申报资助,参加学历提升职工须在高新区工作满6个月,且毕业后申领补贴仍在企业工作。
2、受资助的学历提升须为高新区指定的高校及专业学习,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需要。
资助申领流程:
1.备案
企业按照区人社局合作高校及专业目录开展学历提升备案,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支持职工学历提升制度、职工入学录取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苏州高新区企业职工学历提升备案表》。
2.开展学历提升教育
企业职工开展学历提升学习,并根据学制安排如期毕业获证。
3.资助申请及审核发放
学历提升费用由职工本人或企业先行承担,学业完成取得毕业证书之后一年内由备案企业向区人社局申请资助,提供以下材料:学校开具的学费正式收据、毕业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及《苏州高新区企业职工学历提升资助申请表》。区人社局审核公示后按照“谁出资、资助谁”原则发放。
补贴标准:
本科学历提升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研究生学历提升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
三、注意事项
1、企业职工开展学历提升资助实施期三年,所需资金列入区人才专项经费预算(当年申请备案人数超过年度计划的,延期列入下一年度计划进行备案。)
2、学历提升资助与高新区被征地农民(含农村劳动力)学历教育补贴等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