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2022年“金梧桐”生活津贴常见问题解答
1、我是2021年上半年认定的E类人才,要如何进行生活津贴申报?
根据最新文件规定,可以先在“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网站进行生活津贴资格(证)申请,获得生活津贴资格证后继续在萧山区企业工作,连续参保满36个月后再进行生活津贴兑现申请,可一次性获得E类人才生活津贴3万元(博士人才5万元)。
2、我是2020年之前申领过D类生活津贴但还没有全部申请完的人才,要怎么申报呢?
2018年、2019年、2020年成功申请“金梧桐”生活津贴 A-F类的第一次、第二次但未满三期的人才,第一次申请日视为生活津贴资格取得日,待连续工作满36个月后申领差额部分。此次申报,以2019年度成功申请第一次但至今未满三期的人才为例,资格取得日为2019年9月,至2022年9月连续参保满36个月,本次即可申请生活津贴兑现,并一次性申领差额部分。
3、我之前申领过一年1500元/月E类人才生活津贴,我申领差额部分是多少?
2018年-2020年期间已成功申领过一年及以上A-F类人才生活津贴的,根据老人老办法的原则,还是按照E类人才最高1500元/月×36个月=54000元的总额来计算。
4、我是2018年来萧山的硕士研究生,现在还在毕业五年之内,当时申请了杭州市的应届生生活补贴2万元,我还能申请“金梧桐”的毕业五年内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1万元吗?
不符合申请2021版“金梧桐”毕业五年内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1万元的条件。政策规定毕业五年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为萧山区2021年1月1日(含)以后新引进,并在萧山区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且未享受过萧山区应届毕业生待遇的人才。
5、我是2020年申领第一次生活津贴的E类人才,今年5月份满60周岁,要办理退休了,我的津贴剩余部分什么时候可以申领?
可以在今年申请兑现剩余部分。达到津贴申请年龄上限的,可以在到龄当年度进行兑现申报,津贴金额按照实际月份计算。
6、2019年按F类人才领取了生活津贴,今年新认定出来E类人才,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申请?
先按原类别领取完毕,再申请提档补差。根据2019年的资格证取得时间2019年9月起算缴纳社保满36个月,先在生活津贴兑现里将F类人才的剩余部分兑现完毕,再在“生活津贴提档补差”中申请一次性提档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