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申请审核通过后,户口迁移手续要如何办理?
文件:《细则》第三条第六款。
答:此次人才落户政策调整,公安机关对户籍迁移手续的办理流程也进行了简化。
户口从江苏省内迁出,符合《江苏省跨地市户口迁移业务协同服务管理系统》办理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同步提交《电子准迁证申请表》,公安机关通过内部信息查询系统核查信息后,可办理一站式迁移,免去了申请人领取纸质准迁证和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这两个环节,申请人只需根据公安机关的短信通知,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至户口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即可。
户口从省外迁出的,公安机关可依据其意愿,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由申请人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再根据公安机关的短信通知,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至户口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