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得积分入户准入卡的申请人如何办理入户手续?
获得积分入户准入资格的申请人,携带在有效期内(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的积分入户准入卡和相关资料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积分入户。在本区有自有居住产权房的,其户口迁入自有居住产权房所在地单独立户;没有自有居住产权房的,迁入申请镇(区)所在工作单位街道辖区的集体户口。
什么是新市民积分入户?
新市民积分管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区户籍人员进行积分化管理。我区的新市民积分管理包括积分入学、积分入医和积分入户。其中积分入户,是指已纳入本区新市民积分管理的申请人,根据参加积分管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入户指标数,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准予符合条件的新市民户籍迁入本区。
申请新市民积分入户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根据《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修订)》(吴政规字〔2016〕1号)的规定,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区户籍人员申请积分入户时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二是在本区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三是须由本人至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新市民应于何时至何地办理积分入户申请?
申请人应于当年10月底前,向其居住地镇(区)新市民事务分中心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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