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无房条件之下,符合租房或者销户提取条件可以进行租房或销户提取。
广州租房提取条件
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且在租赁房屋实际居住(中心审批人员在租赁合同期内上门抽查后发现提取人并未在租赁房屋内实际居住的,取消因租赁该套房屋而产生的提取资格)。
2、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
3、租住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包括:缴存人与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公租房;缴存人与单位签订租房合同,租住单位集体向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公租房)。
广州销户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账户为封存状态的:
1.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2.非广州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