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从境外来张家港人员,必须主动申领“苏城码”,如实申报健康信息和行程史。凡有隐瞒境外行程史、不如实申报健康信息、不配合接受医学观察、影响疫情防控正常秩序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应法律法规责任。
凡涉嫌故意隐瞒传染病接触史、故意隐瞒疫情严重国家(地区)行程史,隐瞒病情、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属地防控措施,以及其他扰乱疫情防控正常秩序等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医疗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
对知情不报、故意隐瞒入境来苏人员情况,或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所在街道、社区(村),将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