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境外来(返)太人员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费用自理。所有境外来(返)太人员实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需集中隔离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经允许可实施居家医学观察。
特殊情况是指,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孕产妇等原因不适宜集中医学观察的,经医学评估,且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者,可采取居家观察。
申请方法:
入境前,本人或家人应提前3天主动与居住地社区联系,报告是否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申请进行居家观察。
社区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人员查证核实后,符合条件的同意居家观察。社区对居家观察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并出具《居家观察告知书》,严格进行体温测量等措施,确保居家隔离人员不离开住所,并提供相应的生活服务。对擅自外出、隐瞒谎报病情的,将依法处置。也欢迎居民群众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