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号,省人社厅、医疗保障局、税务局联合发布了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为6500元,同上年度6000元的缴费标准比,有500元的“基数差”。但在新缴费基数公布前,为不影响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退休人员待遇核算,人社部门对参保企业用人单位7、8两个月社保缴费已经核定完毕,并要求先按照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进行了缴费。
从现在开始,企业七、八两个月的社保缴费基数差部分,是可以进行打单缴费了,而且这个缴费是不需要征收滞纳金的。
需要补缴基数差的用人单位有12575家。为减轻企业负担,人社服务大厅已通过大数据对企业需要补缴的部分进行了审核,企业不需要来回跑补充资料。参保单位只需要通过政务服务网打印缴费单,补缴7、8月差额部分就可以了。
问:用人单位职工,在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出台前,已经离职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那这部分人社保还要不要补缴基数差部分?
答:在8月30号之前,从企业离职或者是退休的人员,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再补七、八两个月的基数差的。
职工的退休待遇核算、工伤、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都与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保费多少和时间长短都有直接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应尽快对七八两个月的基数差部分的“欠账”进行及时补缴。
如果不补缴甚至欠费的话,影响单位的职工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养老保险相关待遇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