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带身份证
(2)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未婚不需要证明,其他情况含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生效裁判文书等)
(3)学历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备查)
(4)填写《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购房申请表》,并出具无自有住房等的声明保证后登记认购。
申请时间地点:
开发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预(销)售方案,并明确优购房一次性集中认购期(不少于 15 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开发企业取得预(销)售许可后集中认购期内,至开发企业指定的销售现场认购。
集中认购期结束后,开发企业不再受理优购房的资格申请。
特别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