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1、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 12 个月及以上,且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
(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主要指在满足其他条件的基础上,对园区自主申报入选的各级领军人才不做社保或个税缴纳时间要求)
2、申请人在本办法施行后,将家庭拥有的住房转移至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造成无自有住房的,自该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满两年后方可申请优购房资格。
补充说明:
①如果你具有博士学历(学位):
放宽社保或个税缴纳时间至3个月及以上。
②如果你是非本市户籍人才:
申请购买园区人才优购房的居民家庭应当首先满足苏州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具备购房资格,即非本市户籍的居民,需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其中最近连续12个月应在园区缴纳。
注意:一个申请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只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
资格核实
1、开发企业及销售人员在“苏州工业园区住房保障和人才优购房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实名注册。
注册后,销售人员将申请人家庭信息录入管理平台。
2、核实内容
(1)住房核实
管理平台核实申请人家庭在苏州大市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已网签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信息。
如申请人家庭有已网签房产信息,须在 3 日内提供该房产已登记且已转让的证明材料。
限期内未提供的,申请流程自动终止。
(2)社保或个税核实
管理平台核实申请人社保或个税信息。
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保 12 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或连续缴纳个税 12 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均符合申请条件。
但申请人社保缴交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且实际工作单位为非园区企事业单位的,不符合申请条件。
(3)学历核实
销售人员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根据申请人的姓名、毕业证书编号或国外学历认证书编号等信息查询学历,并将符合条件的学历截图保存。
(4)销售人员将申请人的《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购房申请表》、学历截图和其他证明材料上传至管理平台。
复核公示
1、园区人才办对已上传的申请人学历证明材料进行复核。
2、园区规建委将通过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在园区规建委网站和开发企业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 3 天。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申请人具备优购房购房资格。
特别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