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补贴条件和标准
※补贴条件:
1.申领补贴人员须在我市就业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
经培训取得以下证书的可享受补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
应急管理部门《特种作业操作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自发证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补贴,其中,2019年获证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均可申请补贴。
3.原则上每人每年享受不超过3次的政府性补贴培训,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4.补贴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补贴标准:
1.初次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补贴600元;复审和延期换证培训考核合格的,补贴100元。
2.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的,补贴300元。
补贴方式和申请材料
1.对个人出资的
直补个人,由按规定参加培训的个人提出补贴申请。
申请材料:
《苏州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附件2)
申领本人身份证
相关证书原件
在苏缴纳社保清单
2.对企业出资的
直补企业,由按规定组织职工培训的企业提出补贴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
《苏州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表(企业)》(附件3)
《苏州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企业汇总表》(附件4)
相关证书原件
在苏缴纳社保清单
申请流程
1.申报。
申领个人填写《苏州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
申领企业填写《苏州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表(企业)》和《苏州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企业汇总表》,向各市(区)(申领个人或企业社保关系所在地,下同)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同)提交有关申报资料。
2.审核。
各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核实,并将《苏州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汇总表》(附件5)报送各市(区)人社部门比对已取得政府补贴情况,符合条件的在各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3.发放。
确定补贴对象后,各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凭《苏州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汇总表》、《苏州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财政补贴申请表》(附件6)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并于资金到位30日内将补贴拨付至个人或企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