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对象:
1、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2、在我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按照规定参加。
PS:在昆山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同城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与昆山本地居民一样,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
新增参保人员凭昆山市港澳台居住证到政务服务中心(西区)专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昆山是两岸经贸合作文化交流最密集的地区之一,生活着10万台胞台属,先后出台了多项惠台政策和措施,力争打造落实“同城待遇”最全面的两岸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区。下一步,昆山将不断创新方式,提高政策知晓度,为居住在我市的港澳台居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缴费标准: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年缴费,个人缴费标准目前为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4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标准,多缴多得。
政府按个人缴费标准的10%给予缴费补贴,对重度残疾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75%的最低档次标准个人缴费;
经民政认定的低保、特困人员,政府为其100%代缴最低档次标准个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