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发放对象/条件
1.在2020年3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申领时须同时满足在此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和未就业的条件。
2.在2020年3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新增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申领时须同时满足在此期间存在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和未就业的条件。
※上述两类人员最后一次失业前参保地为太仓。
>>>
地方特产2022-09-17 04:50:45未知
失业补助金发放对象/条件
1.在2020年3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申领时须同时满足在此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和未就业的条件。
2.在2020年3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新增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申领时须同时满足在此期间存在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和未就业的条件。
※上述两类人员最后一次失业前参保地为太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