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子女入学政策
政策中涉及的A类、B类、C类、D类、F类人才,经区人才办会同有关单位认定后,其子女在相城区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含幼儿园)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就读(转)公办学校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入(转)学;
就读非公办学校的,最高可享受4万元/年的学费补贴。
D类未列的其他阳澄湖人才计划入选人才和E类人才,子女就读(转)相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含幼儿园)公办学校的,经各板块人才办认定后,由各板块自行统筹就近安排入(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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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享受本意见的适用对象原则上必须在相城工作服务满一定年限,具体年限由区各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本意见中的适用对象中,同时符合安家补贴和租房补贴政策的,或同时符合苏州市级以上人才安家补贴和租房补贴政策的,或已享受相关针对性贡献奖励的人才,相关奖励资金均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3.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以往政策文件在人才类别、待遇口径等方面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本意见由区人才办牵头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