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变更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或者居住证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居住证换领手续。
2.居住证丢失的,原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补领手续。
温馨提示: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地方特产2022-09-17 07:20:23佚名
1、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变更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或者居住证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居住证换领手续。
2.居住证丢失的,原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补领手续。
温馨提示: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