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到苏州人员登记指南

地方特产2022-09-17 11:04:41佚名

武汉到苏州人员登记指南

  

  一、登记人群

  凡2020年1月10日后,从武汉来苏州、去过武汉以及途经武汉来苏州的所有人员。

  二、登记地点

  社区居(村)委会。

  三、发热人群

  1、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治,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无发热的,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

  3、被隔离观察人员有工作单位的,由登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证明,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观察期间的工作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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