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支付“免申即办”:
是指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后,有关生育信息经国家医保服务信息平台自动推送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生育津贴后,将生育津贴拨付至参保单位预留的银行账户,参保单位及职工无需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津贴支付事项。
适用范围:
南宁市参保女职工属于以下生育类别的,在试点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后,可享受生育津贴支付“免申即办”便民服务,包括:顺产、多胞胎顺产、难产、多胞胎难产、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怀孕满4个月流产。
国家机关、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群团机关等用人单位女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内的女职工以及退休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不属于生育津贴支付“免申即办”对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