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一、参加本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月,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335元/月。
二、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第1档为3368元/月,第2档为7360元/月,第3档为11352元/月,第4档为15344元/月,第5档为19335元/月。
三、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月补缴基数为5613元/月。
四、“协保”人员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划账”基数,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3368元/月执行。
五、根据《关于调整常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常医保〔2020〕18号)文规定,从2020年7月1日起,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补足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基数,按苏州市公布的补缴基数执行。
2020年度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