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人员申请江阴公租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自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5年;
(二)申请人在本市有稳定职业,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满3个月,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籍(居住)证明、婚姻证明;
(三)申请人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的住房证明;
(五)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新就业人员和引进人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
申请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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