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住房保障城市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申请材料

地方特产2022-09-17 22:15:23佚名

江阴市住房保障城市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申请材料

  江阴市住房保障城市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申请材料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须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填写《江苏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委托书》,履行和授权认定部门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相关程序,同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结(离)婚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以及车辆、不动产购置发票等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申请人家庭常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符合户籍迁移规定的,须将户籍迁至常住地后提出申请;暂不具备户籍迁移条件的,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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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户籍  ,常住  ,申请人  ,材料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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