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给相关企业的。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创业者,必须是首次在无锡创业的法人代表(个体工商户等为负责人),所有类别不限户籍。
补贴对象:
对企业骨干、小微创业者、大学生(高校在校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农民在锡首次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吸纳各类城乡劳动者就业的,按规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3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
3年内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人就业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请地点: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向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无锡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创业实体注册登记证书;
身份证;
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提供高校学生证或毕业证;大学生村官提供区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科研人员提供副高级以上职称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海外学历认证证书;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转业证或退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