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要求
(一)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纸质材料要求
1. 经县(市、区)和市、厅(局)职称主管部门等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网上申报成功后下载双面打 印),一式 3 份;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 20 份, A3 纸单面打印;
3.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技术工作总结;
4. 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集体获奖证书,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材料)、专利证书(发 明专利需提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 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新产品开发、标准制定、推广应用 等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的有效证明材 料(复印件);
5. 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 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刊登在会刊、论文集) 或省级行业专业期刊(省准印期刊)上发表的有较高专业价值的 本专业论文、著作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等理论研究成 果(复印件);
6. 学历(学位)证书、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 技术职务聘任材料(复印件)。近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 材料、继续教育(近三年平均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少 于 72 学时)等证明材料(原件);
7. 所在单位公示或推荐材料(原件)。申报人所在单位要 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好评前审核、 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8. 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 社部门或省直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对申报 材料进行复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至江苏省纺织工程学会。
(二)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纸质材料要求
1. 经省直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 审申报表》(网上申报成功后下载双面打印的)一式 3 份;
2. 《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 10 份,A3 纸单面打印;
3.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技术工作总结;
4. 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集体获奖证书,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材料)、专利证书(发明专利需提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 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新产品开发、标准制定、推广应用 等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的有效证明材 料(复印件);
5. 学历(学位)证书、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 技术职务聘任材料(复印件)。近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 材料、继续教育(近三年平均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少 于 72 学时)等证明材料(原件);
6. 所在单位公示或推荐材料(原件)。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7.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和时效性,确认无误后报省直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复核,符合申报 条件的报送江苏省纺织工程学会。
二、申报人员请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或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的人才人事栏,点击“职称评审申报”,按照系统提示及要求,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申报入口1: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
申报入口2:江苏人社网办大厅
三、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7月25日。
市职称部门现场审核纸质材料及证书、论文等原件时间:6月20日至7月25日(法定工作日)。
地点: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4号楼109室。
联系电话:81822596。逾期将不再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