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成品住房交付标准样板房:
新建成品住房交付标准样板房分为:基本装修交付标准样板房、升级装修交付标准样板房。
1.基本装修交付标准样板房
按不同户型全部设置在现场可售楼幢内,基本装修交付标准样板房范围还包括所对应的同层电梯前室、楼梯间平台和相邻上下两跑楼梯间等公共部位。
2.升级装修交付标准样板房
户型如与基本装修交付标准样板房户型相同时,可设置不少于一套的交付标准样板房。
3.交付标准样板房验收时间:应在装修价格评估和申领预销售许可证前完成验收。
4.交付标准样板房设置原则上应覆盖全部可销售户型
同一幢楼内不在标准层且与标准层户型面积稍有不同的相似户型,可参照标准层户型交付标准样板房不再另行设置。购房者购房时可以再不理解的地方随时咨询销售人员,并约定发生争议时的处理办法。
5.按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新建成品住房可再另设交付标准样板房
①另设交付标准样板房户型几何尺寸与实际交付户型几何尺寸经监理单位核验一致后方可进行装修。
②另设交付标准样板房如要迁移至实际销售住房户型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移动前30天,将交付标准样板房迁移的通知在售楼处和原样板房醒目处公示,并书面通知买受人。
③新址交付标准样板房对外开放30日后方可拆除原交付标准样板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