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二手房新政策
一、政策部分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三条: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后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拥有住房套数计算。发挥税收调控作用,将市区(不含棚户区改造重点地区)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增值税部分
对居民家庭购买住房限制转让的时间仍为2年,但对市区(不含棚户区改造重点地区)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进行了调整,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后可以转让,但必须满5年才能享受免征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优惠政策,满2年但不满5年的需要缴纳增值税。个人住房转让合同备案时间在发文之日(8月30日)前的,增值税征免年限按原政策执行;个人住房转让合同备案时间在发文之日(8月30日)及之后的,按新政策执行。
即:2020年8月29日及之前备案的,增值税征免年限为2年;2020年8月30日及之后备案的,增值税征免年限为5年
贷款方面
对无房无贷的首次购房家庭,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比例最低30%的政策,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未作调整,“刚需住房”居民不受新政策影响。但对已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60%。
二、政策执行时间
于2020年8月30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