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犬证线下办理流程
1、在线填写申请表
2、审核
3、制证
4、携犬只复核取证
(1)复核通过,即发证
(2)复核未通过,重新申请
根据《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养犬实行强制免疫和登记制度;未经免疫、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养犬人应当携犬到动物防疫机构或者其授权的动物诊疗机构检疫、注射狂犬病疫苗,领取犬只免疫证明;动物防疫机构应当将犬只的免疫有效期和再次注射狂犬病疫苗的时间告知养犬人。
养犬人应当凭犬只免疫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养犬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规定:
单位和个人养犬的,应当到当地公安部门领取养犬申请表。
公安部门在接到养犬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单位和个人提交的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本条例第十条或者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核发养犬登记证、犬牌,并对犬只植入电子识别标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