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险什么时候生效?

地方特产2022-09-18 18:34:42未知

无锡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险什么时候生效?

  ▶无锡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险生效时间:

  按照《无锡市市区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办法》,2021年已参保人员,按时续保人员无等待期;2021年新退休人员等待期为1个月,即自参保当年2月1日起享受基本普惠待遇及重点特惠待遇;新增参保人员(在职职工退休后未在下一年参保、或投保后中断参保的人员)执行6个月等待期,即自参保当年7月1日起享受基本普惠及重点特惠待遇。

  ▶保障水平:

  由基本普惠待遇与重点特惠待遇组成。

  (1)基本普惠待遇:对参保人员因患病在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以下简称无锡定点医疗机构)普通病房进行住院治疗(包括非住院“门诊特殊病种"治疗,每次计1天)的,按住院天数每天补助30元,年度内补助天数不超过60天,当年住院医疗互助金每人累计不超过1800元;

  (2)重点特惠待遇:对参保人员因患病在无锡定点医疗机构普通病房住院治疗,年度内发生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外。与住院疾病治疗有关的药品(具备国药准字号的药品),并经社会保障卡结算的全年累计住院医疗费用中的“自费金额”和“超限价金额”的全年累计费用,不包括个人自理和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以10000元为起赔线,起赔线以上38%给付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待遇,赔付封顶线为10万元。列入市区退体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险重点特惠理赔范围的药品目录参照社会医疗保障规定执行。

  ▶理赔方式。

  (1)基本普惠待遇: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基本普惠待遇实行出院划卡结算一站式服务;

  (2)重点特惠待遇:重点特惠待遇采用一年理赔一次,由经办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于次年4月底前,直接划转到参保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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