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兰州稳岗返还申领指南

地方特产2022-04-01 18:09:37未知

2021兰州稳岗返还申领指南

  2021兰州稳岗返还申领指南

  一、稳岗返还的对象

  在兰州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

  二、申报条件

  1.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非严重失信单位,非“僵尸企业”;

  2.2020年度新参保单位截止申报期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其他单位2020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3.上年年末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人数不超过上年末参保职工总数的20%,其他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

  裁员认定:

  上年度裁员人数以上年度解除劳动关系且当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为基数,扣除因劳动合同期满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等非裁员人数。

  上年年末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单位上年度裁员占比=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年末参保人数×100%

  上年年末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总数30人以上的单位上年度裁员率=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年末参保人数)×100%

  三、返还标准

  1.大型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按本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2.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本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的界定以2020年度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划型结果为准。

  四、稳岗返还资金使用规定

  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职工生活补助等相关支出。

  1.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自主选择缴纳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2.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要切实将稳岗返还资金用于开展基层员工岗位技能、业务提升、待岗、转岗培训等相关支出,不得借培训名义组织出国考察、观光旅游等套取挪用补贴资金。稳岗返还资金用于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单位要由相关会议决定,制定详尽的培训方案,培训期间要有参训人员的签到记录,以备核查。

  3.职工生活补助:根据物价上涨、员工生活水平下降等因素,可以给职工发放肉食、副食等实物补贴,也可以用货币形式发放生活补贴。稳岗返还用于职工生活补助,对于发放范围、标准,单位要由相关会议决定,在全体职工范围内进行公示,以货币形式发放生活补贴必须通过银行打入职工个人银行卡,并保留相关财务及银行发放凭证备查。

  稳岗返还资金须严格按照申请计划规范使用,如变更申请计划,应向受理审核地人社部门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经同意后可更改资金用途。

  申领稳岗返还资金的单位,须对稳岗返还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在资金使用支出后,要及时做好财务记账管理,做到稳岗返还资金使用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和账表相符。稳岗返还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对在申报和资金使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截留、骗取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所有年度享受稳岗返还政策资格,对已违规享受的资金全部追回,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申报资料

  1.《2021年度兰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表》1份;

  2.单位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左下角空白处手工填写12位大额支付行号)。

  六、申报流程

  1.自查本单位是否属“僵尸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国家及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属严重失信单位,在网站未查询到本单位信用信息的将单位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拍照发送至邮箱:lzrssyk@163.com。

  3.网上填报上传申报材料。2021年稳岗返还申报工作全程实行网上申报,市本级、各县区设置线下咨询窗口。

  网上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在兰州市政务服务网(zwfw.lanzhou.gov.cn)完成法人注册后登录,点击菜单“部门事项”选择“市人社局”,点击“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事项“在线办理”按钮,进入“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事项在线办理页面。按照填报表格设置,勾选“单位类别”、“本年度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填写“社会保险编号”、经办人联系方式和“收款帐户”等信息,生成申报表后在线打印并签字盖章,上传申报表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的扫描版高清电子图片。

  七、受理审核机构

  2021年度兰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受理审核工作由本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高新区参保单位统一由城关区负责审核。

  八、受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九、注意事项

  1.在线填报数据中“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和“2020年度缴费情况”由系统自动生成,如与实际不符请联系市社保中心失业保险科,待市社保中心核实修改后再进行填报提交。其中,“2020年度缴费情况”与实际不符的单位请将2020年全年失业保险缴费税票逐张拍照并打包发送至邮箱:lzrssyk@163.com,联系电话:17752101921

  2.请申报单位准确填写经办人联系方式和“收款帐户”信息,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稳岗返还资金无法拨付的由申报单位负责。

  3.申报单位在选择本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时请仔细阅读本须知中关于“稳岗返还资金使用规定”,尽量避免选择多项资金用途。

  4.同一申报单位拥有多个社会保险编号的须按编号逐一申报(每个社会保险编号对应一张申报表)。

  十、咨询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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