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州内通办”实行预约受理制,婚姻登记当事人须通过各县(市)预约咨询电话或网上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平台,至少提前1天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预约申请,婚姻登记当事人可通过预约咨询电话提前了解申请婚姻登记的条件、登记流程、需要准备的证件材料等。
下列几种情形暂不实行“州内通办”
◆昌吉州户籍的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登记证信息与档案资料不一致的补领婚姻登记证、现役军人婚姻登记,仍按原办法执行。
◆昌吉州户籍的居民办理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仍在自治区民政厅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