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提示:由于疫情防控政策动态调整,请出行前先咨询051012345便民热线或无锡各区防控指挥部电话咨询确认。
报备要求
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锡人员,提前通过“入锡申报系统”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报备,抵锡后积极配合落实防控管理措施。
隔离要求
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锡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全域低风险设区市的来(返)锡人员,健康码、行程卡无异常可有序流动。行程卡带“*”人员在“两站一场”出口处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有序通行。
核酸要求:省外及行程卡带“*”人员应在抵锡后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以上内容来自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22号通告》
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违规行为法律链接
在疫情期间,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
如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者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