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女职工异地生育津贴是发放至生育时所在单位。
办理所需材料:
①《结婚证》《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病历、生育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
④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加盖公章)。
办理地点:
单位经办人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到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医保窗口办理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日计发基数为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订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或生育多胞胎的,产假可以叠加享受。
女方尚在原规定产假期间的,可以按照《江苏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2年2月10日印发)规定享受产假达到158天。延长产假从2022年2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