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时间:
2021年3月1日起
详细介绍: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以及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要求,无锡市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药品目录。
《2020年药品目录》共收载西药和中成药2800种,其中西药部分1426种,中成药部分1374种,为历年来最多。谈判调入96种独家药品,直接调入23种非独家药品,共计119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平均降价50.64%。
注意:《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和《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9〕65号),自2021年3月1日起同时废止。在此之前,2018年谈判准入的17个药品仍按原政策由基金支付。
附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
一、凡例
二、西药部分
三、中成药部分
五、中药饮片部分
报销的计算方法:
医保报销费用=【(甲类药品全部费用+乙类药品扣除自付部分的费用+其他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