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阴职工基本医保住院待遇标准
1、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年内第一次住院按起付标准支付,第二次住院按起付标准的50%支付,第三次住院按起付标准的25%支付,第四次及以上住院不需支付起付标准。
2、纳入省特殊医用材料价格管理目录,并按规定可另行收取的特殊医用材料费用,每次住院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置放的植入介入性材料,在5万元(含)内的自理比例20%,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每次住院使用一次性医用材料(原则上单价200元以上),在1.5万元(含)内的自理比例20%,超过1.5万元以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