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我市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
受理地址:新乡市人民路1号综合办公楼2楼39号窗口
办理流程:携带齐全需要提交的材料,到24号窗口申报,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单
受理部门:新乡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伤生育科
监督投诉电话:0373-3078252、3026395
设立依据:《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5号) 《新乡市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新政文[2009]182号) 《关于调整新乡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医疗[2015]6号)
受理条件: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十个月后生育的新乡市城镇职工
联系人:熊旻雁
联系电话:15690789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