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福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事项说明

地方特产2022-09-19 17:18:47未知

2022年下半年福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事项说明

  2022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9月19日开始网上报名

  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申请人员9月19日开始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至9月25日。

  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委托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厦门大学等11所受委托的高校可自行组织测试。组织实施单位应给每位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出具成绩报告单,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必备材料之一。

  (二)在我省高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凡办理了居住证明的,根据自愿原则,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应遵守内地(大陆)法律法规。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港澳人士申请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同胞申请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三)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对申请对象、范围和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严禁为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单位和个人,省教育厅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各高校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将网上申报方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告知所有申请人员。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人员要熟悉网上报名系统的使用,认真做好本校申请人员网上申报及申请认定过程的指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五)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根据教育部统筹安排,由公安部门协助教育部门开展信息查询工作,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工作中有何问题和建议,可联系: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0591-87091602;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0591-83440494(联系电话含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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