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对象:缴存职工
责任部门: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71-12329
提取时限:材料齐全即来即办
业务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
办理材料:
1、社会统一代码证副本原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开户申请表》;
4、《个人开户表》;
5、 单位预留印鉴卡;
6、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材料份数:以上所需材料各1份
办理材料签字签章要求:缴存职工签字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事流程:材料齐备后叫号→前台审件录入拍照→经办人签字→前台打印业务回单→办结
注意事项:
《单位开户申请表》和单位预留印鉴卡可在中心领取,《单位开户申请表》和《个人开户表》也可在官网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预留公章,《个人开户表》另需提供电子版。办理时经办人需携带U盘到办事柜台拷取后期办理业务用电子表格,携带公章及全套财务印鉴到指定柜台领取预留印鉴卡。若无法携带单位印章,也可到我中心领取全套印鉴卡回单位按要求加盖印鉴后,再交回柜台。经办人在为职工开户时务必核对职工姓名与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