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例如,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学生、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农民、从事一定收入的劳动但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等。
办理渠道
劳动者可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或下载“掌上12333”客户端,通过全国统一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此外,劳动者也可通过户籍地或常住地提供失业登记服务的网站、手机客户端等应用平台在线办理,或到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经办流程
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需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由本人书面承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不再提交其他材料。
人社部门将通过信息比对等方式审核登记信息,必要时通过工作人员调查核实。
服务保障
登记失业人员将免费获得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创业服务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符合失业保险金领金条件的,可一并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
符合就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可同步提交申请;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办理入口: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