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2023年度留学人员海燕计划申报指南

地方特产2023-06-02 15:46:59佚名

连云港市2023年度留学人员海燕计划申报指南

  2023年度留学人员“海燕计划”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吸引和激励留学人才来连创新创业,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花果山英才“双创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连委人才〔2022〕1号),市人社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留学人员“海燕计划”申报工作。2023年除了在连云港市工作的全职留学人员外,意向回国人才也可享受一次性补贴和项目资助。

  基本条件

  (一)全职人才:

  1.具有中国国籍;

  2.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现已全职在连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已参加社会保险。

  (二)意向回国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

  2.39周岁以下,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工作,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职位,并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或者39周岁以上74周岁以下,曾担任国外企业研发总监、技术总监、首席科学家、部门主任(负责人)、高级经理等以上高级职务,或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副教授以上职务。

  申报类别和分类条件

  (一)一次性补贴支持,额度为1万元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全职人才还须于上年度首次与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以社会保险参保时间为准),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意向回国人才须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或意向回国,且2023年1月1日以后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央企除外)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柔性人才引进协议。

  (二)项目资助,额度为3-10万元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人才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全职人才:近五年首次来我市工作,能够围绕我市“三新一高”、石化等重点产业发展需要,主持市以上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从事某一学科项目研究,具有重要科学价值、较好应用开发前景,或为全职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连创办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

  2.意向回国人才:尚未回国但与我市企业(央企除外)或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共同开展项目研究,主持的项目能够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产品生产工艺难题,形成重大研究成果,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海燕计划”原则上每人每项可享受一次,之前已获“海燕计划”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再受理申报。

  申报材料

  (一)一次性补贴

  1.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2.申报人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劳动(聘用)合同。

  意向回国人才还需提供:

  (1)海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海外主持(参与)项目证明材料;

  (3)海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二)项目资助

  1.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项目申请表。

  2.申报人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获奖证书、立项文件等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和申报项目水平的有关材料。

  意向回国人才还需提供:

  (1)海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海外主持(参与)项目证明材料;

  (3)海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以上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申报程序及时间

  采取个人申报、逐级审核的方式,个人登录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yzs.lygdj.gov.cn/#/)根据类别填报,个人导出表格后经所在单位初审、县区人社部门或市行业主管部门核查后,一并将申报材料于6月30日前报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18-8580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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