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工作总体安排,自8月11日起,溧阳原市社保中心部分业务经办职能将划转市医保中心办理。为确保社保、医保各项涉改业务事项平稳衔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办职能
市社保中心、市医保中心按负责险种受理经办。
市社保中心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管理、关系转移及待遇核定支付等业务事项。
市医保中心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管理、关系转移及待遇核定支付等业务事项。
(重要提醒:相关经办业务,需要到市社保中心、市医保中心窗口分别办理)
二、窗口设置
市社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在社保服务中心一楼(南环路65号)设置的经办服务窗口与业务交接同步调整。
市社保中心负责的业务统一设置在A区经办,市医保中心负责的业务统一设置在B区经办。
三、其他事宜
8月11日,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将在我市正式上线。因系统切换期间各类社保、医保业务暂停办理,导致各类业务积压,为减少业务办理等待时间、避免拥堵,建议非紧急业务可待高峰期过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