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广泛流传这样一则消息:如果单位不提供口罩,员工就可以拒绝上班。
真的是这样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这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包括口罩,目前法律还无明确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但对一般企业而言,口罩并非单位必须要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
因此,员工不能以用人单位未提供口罩为由拒绝上班。 但在特殊时期为员工提供口罩,充分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员工准备些口罩。
谣言并非凭空产生,而是往往带着“模棱两可”的性质。下面这些是我们最新整理出的一批网络谣言,大家千万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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