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省工信厅有关通知要求和南通市工信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通工信传〔2020〕12号),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推荐、形式审查、局内会审、信用审查等程序,现将拟认定的南通市第三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30日至4月3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联系电话:85215689、85098772(业务咨询)、85215712(驻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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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产2022-09-20 14:37:26佚名
根据工信部、省工信厅有关通知要求和南通市工信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通工信传〔2020〕12号),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推荐、形式审查、局内会审、信用审查等程序,现将拟认定的南通市第三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30日至4月3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联系电话:85215689、85098772(业务咨询)、85215712(驻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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