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恢复营业时间。从2020年3月4日起,全市专业市场、 小商品市场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经批准可恢复营业。
二、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标准。恢复营业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 任,全面对照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整改,确保各项防控 措施落实“六到位”,即责任机制建立到位,恢复营业单位要制 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员工信息排摸到位,认真填写《返岗员 工行程登记表》、《恢复营业商业场所员工名单汇总表》,按规 定做好返启员工的管控;防控物资准备到位,配备必要的口罩、 消毒水、洗手液、快捷测温设备等;安全生产保障到位,落实商 品交易市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严禁出现店外设摊经 营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入场人员管控到位,恢复营业的经营场所原则上只留一个进出口,在入口处要设置“未戴口罩禁止入内” 醒目提示,安排专人测温及查验电子健康通行证,体温异常或无 电子健康通行证者禁止入内;内部运营管理到位,开展防疫宣传, 提高自我防护,做好人流量管控及公共区域消毒处理工作。属地 政府对具体工作做好指导督查,对于防控不到位的,将依法追究 经营者和管理者的责任。
三、恢复营业程序。恢复营业的业主单位或管理单位向区镇 (街道)递交《商业场所恢复营业申请表》,区镇(街道)接到 申请后应及时进行现场查验,通过审核批准的可以恢复营业。
四、各区镇(街道)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市场监管、 公安、商务、城管、卫健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确保营业场所防控措施到位。
前五批恢复经营的场所: